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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医科大学第六临床医学院(第六附属医院)2021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8 16:07信息来源:新疆医科大学第六临床医学院

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要求,为进一步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满足医院高质量发展需要,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6名(高层次人才)。具体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挂第六临床医学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骨科医院牌子)前身为新疆建工医院,始建于1957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社会(社区)服务为一体的、新疆唯一的一所三级甲等骨科专科医院。同时挂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骨科医院,拥有全疆最大的骨科单元。医院内、外、妇、儿科室设置齐全,是一所具有鲜明骨科特色的大型综合医院。

学院(医院)各项医疗设施、服务功能配置齐全。设有新疆维吾尔自治脊柱外科研究所,拥有1个自治区临床重点专科(骨科),是自治区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自治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新疆医科大学专业学位临床医学博士培养点、专业学位临床医学硕士培养点,吉林大学-新疆医科大学国际联合医疗与研究中心、中国矫形外科杂志新疆采编部、新疆脊柱脊髓学会设在我院。与吉林大学附属医院、中南大学湘雅医院等多家知名医院建立对口技术协作和人才培养联系。

骨科专业依托自治区骨科医院,搭建“一所四中心”学科架构,形成脊柱外科研究所、脊柱外科中心、骨科中心、骨伤康复中心、骨科实验中心的组织架构体系,为持续提升骨科综合实力,继续扩大在全疆及周边国家和地区影响力奠定良好基础。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信息详见《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2021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要求;

(五)应聘者应具备岗位条件要求学历,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六)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5年12月27日(含)以后出生,50周岁及以下是指1970年12月27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全部条件和要求;

四、聘用方式和待遇

我院录用的高层次人才,纳入事业编制后即可签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正高级、副高级人才按照其取得的相应职称兑现相关待遇。博士学历高层次人才按照《新疆医科大学第六临床医学院(第六附属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中相关待遇执行。

五、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1月7日下午19:00

2.方式:考生在报名时限内将以下电子版报名材料按照顺序打压缩包并以“报考岗位编码+姓名”重命名后发送至邮箱:535628457@qq.com

(1)身份证扫描件(PDF格式);

(2)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PDF格式);学位网认证学位信息(PDF格式);

(3)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扫描件(PDF格式);

(4)《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扫描件(PDF格式)。

(5)《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察表》(附件3)扫描件(PDF格式)。

3.注意事项

(1)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详实,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2)专业参照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4)。

(3)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程序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资格审查

我院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官网上进行公示。

(三)考核

具体考核方式及时间将电话通知

(四)体检

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对体检人选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医科大学另选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五)考察

1.医院将对考核合格的高层次人才应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着重考核应聘者思想品德、心理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2.考察工作中,医院将安排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3.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考察过程中若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提交院党委会及校党委常委会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拟聘人员确定后,医院将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和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官网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0991-2661272

六、招聘实施及监督

此次招聘由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和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室监督。

监督电话:0991-2110072 0991-2633120

附件:

1.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2021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编制内)(下载)

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下载)

3.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下载)

4.2013年研究生招生专业、学科代码册(下载)

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下载)

2021年12月27日

原文出处:

http://rst.xinjiang.gov.cn/rst/c100482/202112/e0fcae3b562c4d55aae04ddb4b20471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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