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精神,经研究,我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是新疆唯一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及公共卫生服务为一体的自治区三级甲等传染病医院,主要承担自治区新发、突发传染病和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临床诊疗、医疗救治以及传统传染病诊疗服务、应急处置、人才培养、教学科研等工作。
医院设有传染病医疗区和综合医疗区,占地面积212.09亩,总建筑面积281975.29平方米。医院设有临床医技科室35个,以结核病、呼吸、胸外、胸部肿瘤、心血管、介入诊疗、影像、实验室诊断为特色。医院正在努力创建国家传染病区域医疗中心。
建立了全国传染病领域首个中国科学院王福生院士专家工作站,与钟南山院士团队合作建立“呼吸系统感染防控示范基地”。作为中华医学会“协和”金牌培训基地、中国医师协会呼吸内镜医师培训基地、西北胸腔镜培训基地、新疆医科大学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等,不断推进传染病工作产、学、研全面发展。医院医疗技术力量雄厚,学科建设成效显著,已形成发展有重点、专科有特色、人才有专长、专业更精细的现代医疗新格局。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及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结合医院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2021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招聘岗位设置公告表详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胜任岗位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七)民语言考生(民考民)须达到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四级乙等标准或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的合格证书。
(八)应聘者年龄需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年龄,45岁及以下指1975年6月9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十)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除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届生指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内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外,高校在读博士及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博士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4.“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21年6月9日至6月30日下午19:00
2.方式:考生在报名时限内将以下电子版报名材料打压缩包并以“报考岗位编码+姓名”重命名后发送至邮箱:509443330@qq.com
(1)身份证扫描件;
(2)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各学历需同时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学位网学位认证报告(电子版);
(3)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证书扫描件或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扫描件;
(4)规培合格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扫描件;
(5)《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扫描件。
(6)《新疆医科大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附件3)扫描件。户口所在派出所意见栏: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考生所在单位意见栏:考生如已参加工作,由原工作单位或社区出具考察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暂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所在社区出具考察材料。
(7)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花名册(电子版)(附件5)
3.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所提供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及聘用资格。
(2)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多报视为无效信息。
(3)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
(4)专业参照目录:博士学历岗位参照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4)
(二)结构化面试
(1)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结构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公告。
(2)面试成绩及入闱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上进行公示。
(三)试工
按照所报岗位在相应科室进行不少于两周试工。试工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试工考核结果将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进行公示。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面试×50%+试工考核×5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入闱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
(四)心理测试及体检
(1)心理测试
1.参加人员范围:入闱体检的人员。
2.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注意事项: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按时参加心理测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此次应聘资格。
(2)体检
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组织实施。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将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提前三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医科大学另选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考察
1.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重点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3.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六)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提交院党委会及校党委常委会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拟聘人员确定后,医院将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到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12个月,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991-7588225
六、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院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院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院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此次招聘由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和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室监督。
监督电话:0991-7771933
七、其他事项
(1)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发布,应聘者需及时关注。
(2)应聘者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提示信息。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021年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公告表(下载)
附件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下载)
附件5: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花名册(下载)
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
2021年6月9日
原文出处:
http://rst.xinjiang.gov.cn/rst/c100482/202106/45ac88ad91e442d8b0b2bdfe542668d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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