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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绵竹市卫生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38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7 14:35信息来源:四川省绵竹市卫生事业单位

根据有关政策与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绵竹市卫生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公开考核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考核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公告在绵竹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mz.gov.cn)发布,在德阳市人事考试网(https://www.dykszx.com/)转载。后续公告在绵竹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名额38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2024年绵竹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公开考核招聘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水平及工作能力,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全部要求条件,学历、学位国家认可,各项材料均须在报名时提供。

4.符合岗位表中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9月25日。最低年龄为18周岁。

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有关要求。

(二)具体条件

岗位情况、类别及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须用资格证书来符合,类别、专业或范围即可用此资格证书来符合、也可另交执业证书来符合。对学历(学位)、医师证书条件,同类的该学历(学位)层级、执业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级别及以上均符合要求。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在德阳市外经评审取得的,须提前递交相关材料到报考单位所在地人社局进行专业技术资格预确认(与德阳市签订职称互认协议地区评审的除外)。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同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或政纪处分;

4.绵竹市域内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5.在人事考试中违纪处于禁考期的;

6.现役军人;

7.自考察之日起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

8.按照有关规定,定向招录(聘)人员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9.有关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的人员。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都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公开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10月1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地点:绵竹市卫生健康局二楼人事与科教股。地址:绵竹市剑南镇大南路402号,联系电话:0838-6909019。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如实填报《绵竹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绵竹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已就业保证书》(附件3)或《绵竹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未就业保证书》(附件4)。报名时须提供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3张及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符合报考岗位具体要求条件的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每名考生仅可报考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绵竹市卫生健康局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绵竹市人社局复审,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考试,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考试

1.内容和方式

(1)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考生人数与招聘名额达到(或超过)10:1的岗位先行笔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考生人数与招聘名额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纳入最终总成绩。未达到该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是否具备从事拟聘岗位的工作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分数线70分(含70分)。未达到最低线的考生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考生名单。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根据本岗位面试主考官打分分数从高到低排名。

2.考试时间

考试(含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查询

笔试、面试结束后,在绵竹市人民政府网(www.mz.gov.cn)上公布所有考生的成绩及排名情况。

(四)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按要求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且只进行1次。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并完成全部项目检查的,视为主动放弃。体检合格方可进入考察。

(五)考察

考察自体检最终结论下达之日起开始,最迟120天内完成。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了解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符合回避规定等方面的情况。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各岗位产生的缺额在同岗位达到面试最低线的考生中依次递补体检。

(六)拟聘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绵竹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有反映的要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不宜聘用的取消其资格,空缺名额依次递补同岗位达到面试最低线的考生。

以上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或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产生的缺额,可在同岗位达到面试最低线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顺序递补,依次等额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资格终审和聘用

聘用前,由绵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经上述程序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终审,终审合格的予以办理聘用手续。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已就业人员必须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方可办理聘用手续,订立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聘为相应类别岗位试用期人员,按政策规定纳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服务,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凡通过考核招聘聘用的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

四、有关要求

(一)实行回避

绵竹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和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劳资、财务等岗位,也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正风肃纪

对应聘人员、工作人员,推行诚信报考,整肃考风考纪,严禁弄虚作假,防范违规舞弊。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处理。违反相应规定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招聘相应后续环节,如已经办理聘用手续一经查实予以解除聘用。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监督。

绵竹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0838)6902735

绵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8-6204977

附件:

1.2024年绵竹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绵竹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绵竹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已就业保证书

4.绵竹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未就业保证书

绵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绵竹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9月25日

原文出处:

https://www.mz.gov.cn/gk/zfxxgk/gqgg/161139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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