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备案人员22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步伐,切实履行自主公开招聘主体责任,进一步做好2022年备案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根据自治区相关规定要求,现就我院下半年公开招聘备案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计划
2022年下半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人员22名,具体条件详见《宁夏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岗位计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年龄45周岁以下(1977年9月16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16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1992年9月16日以后出生),以应聘人员有效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
7.符合《宁夏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中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6.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9月28日。应聘者将《宁夏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备案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资格证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建立压缩包,以“应聘岗位+姓名+专业+最高学历+ ”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具体邮箱地址见附件1。
2.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以电子邮件显示的发送日期为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原则上要求应聘者本人亲自填写报名相关信息,并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应聘者填写虚假信息影响招聘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应聘者信息填写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者本人填写,由应聘者承担相关责任。
(二)资格审核
医院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时须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笔试
1.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者免笔试。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主要考核专业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
(四)面试
1.面试将提前一周,在医院官方网站发布面试通知,并通过电话、信息等方式,通知取得面试资格应聘者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
2.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1:3的,按参加笔试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3.面试采取半结构化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长为10分钟。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招聘资格。
(五)考试总成绩
硕士研究生/中级职称以上者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其他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1.体检由医院组织,时间另行通知。
2.医院或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申请1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申请复检的,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3.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七)考察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一贯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复审。
考察中发现应聘者存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应聘相关情形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以及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情形的,经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取消应聘资格。
(八)公示及录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五、相关要求
(一)本次招聘在医院纪检工作小组全程监督下进行。
(二)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四)考生自报名至拟录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招聘过程各环节成绩、公告等通过医院官方网站公布,由应聘者自行浏览查阅。
六、咨询与监督
人事科联系电话:(0953)2056998
护理部联系电话:(0953)2023225
监督举报电话:(0953)2023258
医院网址:http://nydfszyyy.nxmu.edu.cn/
医院地址:吴忠市利通区滨河新区民族路154号
宁夏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
2022年9月16日
附件【附件2:宁夏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备案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附件1:宁夏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xlsx】
原文出处:
http://www.nxmu.edu.cn/nxykdxhuiyizhongyi/info/1051/180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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