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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口腔医院(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2025年

发布时间:2024-10-15 10:25信息来源:江苏省口腔医院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医技和管理人员队伍,我院决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敬业精神。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报名

http://rs.jsdental.cn:18080/skqyy/res/Login.frm在线注册,完善个人简历,上传附件材料。

简历投报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24:00。未按要求投报简历或线下报名恕不受理。应聘人员请不要更换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及时关注系统通知和邮件通知,须保证所提交应聘材料的真实性。

三、考核办法

1. 我院人事部门对相关岗位应聘者进行初选,确定考核人选并通知到本人。参加考核人员现场报到时须提交个人简历(含身份证复印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或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复印件)。

2. 应聘者的考核方式主要为笔试和面试,由用人科室根据专业需要,会同院考核小组组织实施。考核具体时间由院人力资源部通知应聘者。

3. 按考核结果依次录取,考核结果不及格者不能录取,因此未必满额录取。

四、考察、体检

人事部门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进行复审并通过后,按招聘岗位拟招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应聘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五、公示和聘用

1.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相关材料报送上级人事部门审核和备案。

2.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注意事项

应聘者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立即解除合同。

七、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1)专职博士后岗位请联系:朱老师025-69593176(来电时请说明是在 看到的招聘信息)

(2)医师岗位请联系:廖老师025-69593160

八、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5-69593188

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专职博士后岗位

岗位名称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其他资格条件
师资博士后 口腔医学、医药相关专业 博士研究生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
2.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
3.近三年内学术成绩应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1)原则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中科院分区表2区及以上期刊(以最新升级版大类分区为准)上发表至少1篇科研论著;
(2)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3)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5或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3。
创新基地博士后 口腔医学、医药相关专业 博士研究生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
2.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
3.近三年内学术成绩应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1)原则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中科院分区表2区及以上期刊(以最新升级版大类分区为准)上发表至少1篇科研论著;
(2)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3)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5或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3。

(二)医师岗位

岗位名称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其他资格条件
学术骨干 口腔医学、口腔临床医学、口腔基础医学 博士研究生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
2.具有2年及以上博士后研究经历,在国(境)内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后证书》;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博士后在站期间的科研任务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口腔医师 口腔医学、口腔临床医学、口腔基础医学 博士研究生 1.应届博士毕业生一般要求32周岁以下,有博士后经历者一般要求35周岁以下。
2.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3.已在国内外高水平期刊发表论著性论文,且通过英语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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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http://old.jsdental.cn/Notice/detail/id/52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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