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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东方市医疗健康集团2024年招聘19名专科带头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9 15:17信息来源:海南省东方市医疗健康集团

为加强医疗健康集团人才队伍建设,满足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根据《东方市医疗健康集团人才引进实施方案》(东办发[2023]2号)、《东方市医疗健康集团行政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东医改[2023]2号)等文件精神,2024年度拟面向社会招聘一批专科带头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专业对口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集团共招聘专科带头人19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具体报名方法见文末。考生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按要求往报名邮箱投递岗位相关报名材料。

2.资格审查。经报名初审合格者,通知持本人身份证、毕业(学位)证、职称资格证、执业资格证、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及报名表,有工作经历人员还需提供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的证明,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立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3.考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方式,应聘人员须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核临床的实际分析与操作能力,经专家组合议确定进入面试名单。面试以专业知识为主,以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

4.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名单。集团对拟聘用人员的道德品质、专业知识、适应岗位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如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空缺的,可由集团根据面试成绩提出递补名单。

5.体检。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体检项目和标准的有关规定来进行,体检费用应聘人员自理。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者,自出具体检结果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造成的职位空缺,可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面试成绩提出递补名单。

6.公示。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自愿放弃的或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被取消拟录用资格的,空缺的名额,可由集团根据面试成绩提出递补名单。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7.聘用

公示期满后,报上级部门审批后,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编手续,岗位性质为财政差额事业编制。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半年。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应取消聘用。聘用人员若需调离我市,须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方可申请。

五、福利待遇

(一)薪酬待遇。

1.年薪及科研经费:

人员层次 年薪 科研经费
专科带头人 年薪60万,其中30万考核发放 根据引进人才个人科研基础和岗位,提供10-100万不等的科研启动和学科建设经费。

2.一次性安家费:安家费面向全国(不含本省)刚性引进人才。

资格条件 一次性安家费(万元)
职称 学历学位
正高 博士双证 50
博士单证 40
硕士双证 30
硕士单证 25
副高 博士双证 45
博士单证 35
硕士双证 25
硕士单证 20

(二)住房待遇。

住房待遇面向全职在东方市医疗集团工作(不含本省)的引进人才。服务期满5年赠予80%产权、满8年赠予100产权。服务期满5年、不满8年,可按市场价补差购买100%产权(获得100%住房产权后5年才可上市交易)。5年服务期内,市政府提供免费周转住宿。以下海南自贸港高层次人才的认定类型为聘任后的初次认定。

1.经认定为A类、B类和C类海南自贸港高层次人才的,根据《关于引进人才住房保障的指导意见》(琼办发[2018]41号)标准提供住房。服务期满5年、不满8年,可按市场价补差购买100%产权(获得100%住房产权后5年才可上市交易)。

2.可享受住房面积140㎡:

(1)经认定为D类海南自贸港高层次人才;

(2)经认定为E类海南自贸港高层次人才,且具有正高职称和硕士学位,或具有副高职称和博士学历;

3.可享受住房面积120㎡:

(1)经认定为E类海南自贸港高层次人才;

(2)具有正高职称;

(3)具有副高职称和硕士学位。

(三)其他保障。

1.户口。聘用人员录用后办理落户。

2.人才配偶安置。聘用人员配偶安置参照《海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安置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东方市人民医院官网、东方市卫健委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

报名方法:

1.发布公告

通过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等渠道发布。

2.报名时间

首期报名自2024年9月14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截止,空缺岗位每月滚动招聘。

3.报名方式:通过邮箱投递意向岗位相关报名材料,邮箱地址:dyhr1207@163.com。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98-38932532

联系人:秦老师

市卫生健康委监督电话:0898-25522801

(电话联系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注:节假日及周末休息)

东方市医疗健康集团

2024年9月14日

附件5:同意报考证明(在编在岗人员提供).docx

附件1:东方市医疗健康集团2024年招聘专科带头人岗位表.xls

附件2:东方市医疗健康集团2024年招聘专科带头人报名登记表(签字,按指印上传).doc

附件3:海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zip

附件4:考试诚信承诺书(签字,按指印上传).doc

原文出处:

http://dongfang.hainan.gov.cn/xxgkzl/wsj/xxgkml/202409/t20240914_37326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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