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东川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察招聘的方式。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以毕业证专业为准)和职称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51周岁及以下(1971年9月26日以后出生);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2);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及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招聘单位报名时(2023年9月27日以前)属在编在职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参加各类公务员招录及事业单位招聘已进入录(聘)用手续办理环节的人员;
(5)报名时属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6)参加公开招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报名条件
招聘岗位及具体报名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2)。
专业目录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时间
2023年9月27日至9月28日(上午8:30至17:30)。
2.地点
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一楼人事科。
3.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截止时间后不接受任何形式报名。
4.资格审核方式及所需材料
(1)审核方式
报名资格审核采用现场人工审核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现场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并签署承诺书。
(2)所需材料
以下材料均须审核原件,并提供相应复印件1份:
1.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
2.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或学信网申请的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
3.户口册或户籍证明;
4.职称证书;
5.养老保险缴纳明细;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下材料须在附件中下载打印,并提供原件1份:
本人签署并按手印的《昆明市东川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需双面打印;
(二)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需达到1:3的比例方可进入考察程序。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批准,可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但综合成绩不得低于70分。
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考察阶段。
(三)考察
考察由中共昆明市东川区委组织部和昆明市东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中共昆明市东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昆明市东川区监察委员会机关负责全程监督。
考察成绩由综合评价及业绩评价组成,对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综合表现情况,研究成果、工作实绩、实践经历等业绩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分值100分(综合评价、业绩评价各占50分)。
综合成绩=考察成绩=综合评价成绩×50%+业绩评价成绩×50%。
(四)确定体检人员
综合成绩经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东川组工”及“东川人社”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招聘岗位数与拟进入体检人员数1:1的比例,以综合成绩最高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体检
体检由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体检安排到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行业规定执行。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拟聘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若因特殊原因(非个人原因)不能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证书的,需提供学校证明,招聘单位将延时办理聘用手续,但最迟不得超过2023年12月31日。不能提供证书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于放宽条件招聘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五、招聘纪律
(一)考生必须服从国家和省、市招聘相关政策规定,填写或提交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二)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凡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实行回避。
(三)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处理进行处理;对违反操作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命题人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等,违纪行为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并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在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招
聘工作主管机构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五)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委、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机构、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等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 由东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岗位信息表》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七、监督电话
中共昆明市东川区委组织部0871—62126858
昆明市东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2138554
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0871-62123540
中共昆明市东川区委组织部 昆明市东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8日
附件3:昆明市东川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考诚信承诺书
原文出处:
https://rsj.km.gov.cn/c/2023-09-18/47765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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