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渔政保障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
农业农村部渔政保障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农业农村部直属正司级事业单位,于2021年12月成立,驻地在上海市静安区。中心下设处室9个,现有干部职工96人,主要职责是承担渔政执法技术支撑、长江禁渔保障工作,开展水生生物保护研究、水生生物资源调查监测和保护、涉渔事故应急处置技术服务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农业农村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拟公开招聘4名应届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农业农村部渔政保障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范围
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留学回国人员及博士后出站人员),在校期间为非在职人员,能如期毕业并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
(四)关心“三农”,有志于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事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
(五)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开拓创新精神;
(六)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外语水平;
(七)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党籍、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安排
(一)报名。考生请于2024年2月26日至3月11日,将报名表、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本人页、学生证、加盖学校公章的在校成绩单、外语水平及计算机等级证书、已取得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学术成果及发表论文(著作)和各类奖励证书等)、个人承诺书、全国社保个税缴纳记录的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至邮箱yzbzzx@agri.gov.cn。邮件标题为“考生姓名+岗位名称+专业代码”。邮件发送后,请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与中心人事处电话确认(021-62688815),确认无误后方为完成报名。
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24时,逾期未向指定邮箱发送报名材料并电话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依据公布的岗位条件进行考试人选资格审查,符合报考要求的报名人员可全部进入笔试。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可进行下一步环节,达不到该比例的,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
(三)笔试。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人选和具体时间、方式等将在中国农业农村人才网(http://www.moahr.cn,下同)、农业农村部渔政保障中心网站(http://www.yzbzzx.agri.cn,下同)公告。
(四)面试。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根据成绩排名,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组织面试。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并列进入面试。如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和具体时间、方式将在中国农业农村人才网、农业农村部渔政保障中心网站公告。
(五)体检、考察。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依据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具体安排将在中国农业农村人才网、农业农村部渔政保障中心网站公告。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候选人空缺,按该岗位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线)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中国农业农村人才网、农业农村部渔政保障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且在当年内如期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若未全部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暂缓接收,须在当年内取得上述两证再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资福利待遇
解决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对填报信息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考生报名时,请务必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完成邮件发送和电话确认两个流程,缺一流程视为报名不成功。
(三)考生经聘用后,工作地点在上海市静安区。
(四)本次公布岗位的学历要求为考生所获得的最高学历(应届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专业名称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和《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
(五)考生应为非在职、非就业状态,须提供全国社保及个税缴纳记录等材料,并做出书面承诺。
(六)考生联系电话请保持畅通,如有变化须及时告知,如因考生本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七)后续招聘安排如有调整,我单位将及时通知到考生本人,也请考生及时关注中国农业农村人才网、农业农村部渔政保障中心网站公告了解笔试、面试公告等相关信息。
联系人:农业农村部渔政保障中心人事处耿老师
联系电话:021-62688815
传真:021-62688805
邮箱:yzbzzx@agri.gov.cn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万航渡路1号环球世界大厦B座
农业农村部渔政保障中心209室
邮编:200040
附件:
1.农业农村部渔政保障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表.docx
2.农业农村部渔政保障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表.docx
农业农村部渔政保障中心
2024年2月23日
原文出处:
https://www.moahr.cn/nyrc/tzgg53/101559/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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