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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聊城市市属事业单位2024年10月引进100名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1 14:09信息来源:山东省聊城市市属事业单位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关于实施“人才兴鲁”行动打造新时代人才聚集高地的若干措施》(鲁发[2020]2号)《关于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聊人社发[2020]4号)有关文件要求,结合用人单位需求,经研究决定,2024年继续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与范围

(一)引进数量

本次引进优秀青年人才100名(综合类8名、教育类28名、卫生类64名),具体的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附件2、附件3)。

(二)引进范围

本次综合类岗位人才引进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择业期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硕士研究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24年10月24日);②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班长,党(团)支部书记,校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院级学生会主席,或其他同级别主要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③在本校就读期间,获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综合性荣誉称号,且学习成绩至少两年在本专业(或班级)排名前30%。以上资格条件取得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之前。

(2)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博士研究生。

其中: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024年QS榜单前100名国(境)外高校的全日制毕业生不受以上条件限制。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2022年、2023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名。“2022年、2023年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2022年、2023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和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

报考聊城市第一中学、聊城市第三中学、聊城市第一实验学校等单位考生资格条件参照以上条件执行,其他条件依据《岗位表》(附件2)要求执行。

报考聊城职业技术学院、聊城市技师学院、聊城大学东昌学院,聊城市人民医院、聊城市第二人民医院等单位考生资格条件依据《报考说明》(附件4)有关要求执行。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3、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4、除岗位另有要求外,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0月以后出生,以报考所用学历确定限制年龄),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以后出生,以报考所用学历确定限制年龄)。大学学制为5年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在校期间受过学校记过及以上处分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现役军人,在职培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等;

6、与所报岗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鉴于招录机关设置专业要求时,参考的专业目录可能没有完全涵盖旧专业、自设学科(专业)、国(境)外专业等,请相关报名人员在报名时主动咨询并介绍情况,在报名的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招录机关将根据职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其中留学人员报名的,需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不能在上述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引进资格。

三、引进程序

人才引进按照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综合类岗位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教育类、卫生类报名时间及报名入口见《报考说明》(附件4)。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4日9:00—10月30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10月24日11:00—10月31日12:00

初审时间:2024年10月24日11:00—10月31日12:00

报名市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人员登录“聊城组工网”(www.lczgw.gov.cn)和“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liaocheng.gov.cn/)网站,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个别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要在备注栏中注明,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10月30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报名人员需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相关材料须扫描为JPG格式上传,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500Kb)。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报名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报考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本次人才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综合类岗位上传提交的资料包括: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同一页);

2、学历学位证书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提交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成绩单翻译件等材料。尚未认证的,提交于规定时间内能够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

4、党员身份、学生干部身份、校级(含)以上荣誉称号、学习成绩相应证明材料;

报名人员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引才单位联系,岗位设置条件由引才单位解释。请报名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应咨询电话,咨询电话可通过《岗位表》(附件1、附件2、附件3)查询。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要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

报考聊城市第一中学、聊城市第三中学、聊城市第一实验学校等单位考生请下载填写《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学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5)发送至引才单位邮箱进行报名。

报考聊城职业技术学院请下载填写《聊城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方式及其他说明》(附件6)发送至引才单位邮箱进行报名。

其他教育类、卫生类岗位提交资料依据其《报考说明》(附件4)要求提交。

(二)考试

本次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简化引进程序。综合类岗位考试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教育类岗位考试由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也可委托其所属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医疗类岗位考试由市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也可委托其所属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若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较多,则先进行增加初试(面谈)环节,根据初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初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初试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名次。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设定为8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范围。

报名人员请随时关注“聊城组工网”和“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有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未在规定时间、地点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造成的空缺岗位,根据同岗位人员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引进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四)考察

考察时,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最终考试成绩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教育类岗位、卫生类岗位相关事宜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人才引进中的“以上”“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次人才引进相关信息均在“聊城组工网”和“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参加人才引进考生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引才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录用机会。

《公告》附件与本《公告》具备同等效力,凡在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均视为同意本《公告》及附件的相应规定。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聊城市委组织部、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聊城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中共聊城市委组织部:0635-8264105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35-2181169

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0635-8242675

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635-8437265

附件:

1.综合类岗位表

2.教育类岗位表

3.卫生类岗位表

4.教育类、卫生类岗位报考说明

5.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学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6.聊城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方式及其他说明

中共聊城市委组织部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7日

原文出处:

http://www.lczgw.gov.cn/325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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