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气象部门2024年事业单位补充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青海省气象部门2024年事业单位补充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补充招聘岗位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气象工作。
(四)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七)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持有毕业生就业协议和派遣证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批复的高校毕业生招聘计划进行。
(一)报名
1.每位考生报名时仅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6月7日18:00前,登录气象人才招聘网(http://zp.cmatec.cn)注册报名。同时通过电子邮箱(qhqxjzp@163.com)提交报名表(附件2)和个人简历材料(简历材料应含英语及计算机能力、学习成绩表(需学校盖章)、获奖情况、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或参与的科研研究项目等材料)。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研究生还需附大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邮件主题名和附件的文件名请务必统一编写为“报考单位-姓名-学历-专业-届别”。报名表和简历材料统一放入一个压缩文件包(名称命名与邮件主题统一),提供的材料必须准确真实。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出至2024年6月7日18:00前。
(二)资格审查
青海省气象局按照 要求的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信息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需求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气象人才招聘网、青海省气象局网站进行公布。通过资格初审后未按要求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前需提供网传简历材料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凡发现报名者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等,立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三)考试
1.气象类专业岗位和县级岗位采取直接面试方式。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除上述两类外的岗位采取集中笔试和面试方式。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一)面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气象类专业和县级采取直接面试方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面试最低分数线70分(含70分以上),低于面试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非气象类岗位通过笔试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非气象类岗位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
(二)体检由青海省气象局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确定,体检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三)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研究论文、社会实践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聘人选,将拟选聘人选通过气象人才招聘网、青海省气象局官网等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签订协议
公示期满无异议,与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有报名信息不实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试、体检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密切关注青海省气象局官网最新公告栏,不再另行通知个人,逾期未到者视为放弃。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71-8017970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19号
青海省气象局人事处
附件1:青海省气象部门2024年度补充招聘高校毕业生计划表.pdf
附件2.青海省气象部门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招聘报名表.xls
青海省气象局
2024年5月29日
原文出处:
http://qh.cma.gov.cn/xwzx/zxgg/202405/t20240529_63010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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