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管理办法》(气发[2023]81号)《辽宁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和《辽宁省气象部门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现将辽宁省气象部门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直接面试岗位)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辽宁省气象局实行中国气象局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气象局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承担辽宁省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是国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辽宁省气象局下辖14个市气象局,其中1个副省级市、1个计划单列市和12个地市级气象局,54个县级气象局。辽宁省气象局设10个内设机构,10个直属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和招聘人员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面向博士研究生和报考气象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的考生,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辽宁省气象部门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明细表(第一批次:直接面试岗位)》(附件1)。招聘岗位专业设置、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根据中国气象局人事司《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5年版)》(附件2)认定。
三、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辽宁省气象部门2025年度公开招聘人员范围是2025年应届毕业生以及2023年、2024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一)报名考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气象工作;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事档案等相关重要材料造假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应聘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有关规定,凡与聘用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应聘考生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附件3)。
四、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开 通过中国气象局官网(www.cma.gov.cn)、气象人才招聘网(zp.cmatec.cn)和辽宁省气象局官网(http://ln.cma.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种方式报名,且限报一个岗位,并明确是否服从调剂。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8:30-11月11日11:30,其中,11月9日9:00—11:30,在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航空港校区体育馆现场报名,11月11日9:00—11:30,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东苑体育馆现场报名,其他时间段为网上报名。
3.报名提交材料
网上报名材料:《辽宁省气象部门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4)《辽宁省气象部门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基本信息表》(附件5)、加盖学校公章的在校成绩单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2023年、2024年的毕业生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及本人2024年9月以来社保未参保证明扫描件。海外留学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扫描件。以上报名材料统一放入一个压缩文件包,作为邮件附件报送,邮件名称统一命名为“5位岗位编号+报考单位+考生姓名”,请勿重复发送。
现场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就业协议、《辽宁省气象部门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1式2份)《辽宁省气象部门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基本信息表》(1式5份)、加盖学校公章的在校成绩单(1式5份)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1份)。2023年、2024年的毕业生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应携带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复印件及本人2024年9月以来社保未参保证明。海外留学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实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制度。按照招聘的有关规定,应聘考生在报名时承诺提交材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提供虚假、无效证件或不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辽宁省气象局将根据招聘岗位设定的职位条件对应聘考生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到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或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聘会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提交材料按照现场报名要求准备,资格复审时间与现场报名时间一致。报名资格复审通过后确认为面试人选,未进行报名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报名资格。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确定为面试人选。
(四)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对考生的职位匹配度、学习成绩和学习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综合素质、语言表达和举止仪表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具体如下:
面试时间:2024年11月11日下午至12日上午。11月11日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天12:30前到达面试地点,11月12日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天7:50前到达面试地点。未按时到达面试地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地点: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雷丁楼四楼。
此次招聘仅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聘会现场开展面试,具体岗位面试时间和面试教室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现场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面试人员范围: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现场报名确定的面试人选和网上报名并通过资格复审确定的面试人选。
(五)确定拟聘用人选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按照面试成绩(全部考官打分的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下同),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如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按职位匹配度单项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面试评分要素职位匹配度单项满分20分,面试过程中,对于有超过3名及以上面试考官对职位匹配度单项评分低于16分的面试考生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省气象局收取拟聘用人选《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和《就业协议附加条款》。
(六)递补调剂
1.递补。拟聘用人选如出现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本人明确放弃聘用,及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可以从同一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直接面试岗位为面试成绩,下同)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2.调剂。对于岗位没有递补人员的,可以从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同类岗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进行调剂。调剂岗位的拟聘用人选,应从服从调剂且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经调剂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考生在原报考岗位空缺时不再参加递补。
(七)考察
考察采用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或委托考察等形式进行,重点对拟聘用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研究论文、社会实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其档案进行审核。
(八)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选自理。体检合格后办理后续相关手续。体检不合格的拟聘用人选,按照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相关手续材料退回原毕业院校。
(九)公示与聘用
全部拟聘用人选经辽宁省气象局党组审定后在中国气象局官网(www.cma.gov.cn)、气象人才招聘网(zp.cmatec.cn)和辽宁省气象局官网(http://ln.cma.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于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的人员,由人事处组织进行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影响聘用的和没有问题反映的,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此次公开招聘的所有岗位最低服务期限均为2年。
(二)其他气象相关类、信息技术类、财务会计类、综合管理类等专业岗位公开招聘安排在下一批次,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三)此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不收取报名费,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联系方式及监督电话
(一)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4-83862054
(二)邮箱:lnqxzp2022@163.com,传真电话:024-83862061
(三)辽宁省气象局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24-83862063
附件:
1.辽宁省气象部门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明细表(第一批次:直接面试岗位)
3.辽宁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回避有关情况说明(样例)
辽宁省气象局
2024年10月30日
原文出处:
http://ln.cma.gov.cn/xxgk/tzgg/202410/t20241030_6666082.html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文/图等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及方便产业探讨之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等事宜,请与我们联系。邮箱:shuobojob@126.com。
微信公众号
关注 官方微信公众号
硕博社群
- 博士交流群:32805967
- 北京硕博交流群:290718865
- 上海硕博交流群:79953811
- 天津硕博交流群:290718631
- 重庆硕博交流群:287970477
- 江苏硕博交流群:38106728
- 浙江硕博交流群:227814129
- 广东硕博交流群:227814204
- 湖北硕博交流群:326626252
- 山东硕博交流群:539554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