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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2024年引进29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6 15:53信息来源: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

为持续推进人才强区建设,满足各类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根据《“武当人才支持计划”实施细则》(十人才[2019]4号)、《十堰市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若干措施》(十人才[2021]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高校引进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2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3.符合《2024年张湾区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1)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等条件,具备引进单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4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1989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现役军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已在十堰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政策待遇

(一)薪酬待遇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规定兑现编制及工资福利待遇。

(二)人才津贴

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最低5年服务期内,除正常工资津补贴外,经考核合格后,按照博士研究生8万元/人/年、硕士研究生5万元/人/年发放人才津贴,连续发放3年。

(三)住房保障

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申请人才公寓,免租金入住5年。

(四)其他待遇

引进人才在办理落户、配偶安置、子女入学、就医等方面,在政策范围内予以优先办理。

三、引进程序

此次张湾区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招考所有考务信息均由《车都张湾网》(http://www.zwxww.net)发布。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的各个环节,含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资格初审及查询等均通过网络进行。参加此次公开人才引进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点击车都张湾网发布的公告中“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http://117.78.4.63)”网址,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12日9:00至4月29日17:00;报名窗口于4月29日17:00准时关闭。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只能选报一个岗位。若所报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有效的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它岗位,所报岗位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资格审查。2024年4月12日9:00至4月30日17:00;引进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即完成报名,不需缴费。报名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原件,若因学校原因暂未取得证件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情况说明及学历、学位证明资料,并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上述证件的,取消相关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填报虚假信息,或信息填写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即使违规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资格,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报名完成后,报考人员需通过报名系统打印考生报名表、准考证等相关资料,并妥善保管以备后续环节使用。

(二)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并完成报名的考生,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中小学教师面试包括无学生讲课环节)方式,实行百分制,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工作能力、综合素质,以及运用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等。面试具体安排以车都张湾网公布的面试公告为准,面试结束后5日内在车都张湾网上公布成绩供考生查询。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岗位引进计划数和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遇第一名分数相同时,一并列为体检、考察人选对象。

2.体检由中共十堰市张湾区委人才办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中共十堰市张湾区委人才办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复检医院由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行办理聘用手续。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考察工作由中共十堰市张湾区委人才办统筹,中共十堰市张湾区委组织部会同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根据需要采取档案、实地、信函或在实践中考察的方式进行。考察中,注重审查考生填报或提供身份的真伪、学历、学位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等资料(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若发现有影响聘用且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引进对象,通过车都张湾网公示7个工作日。通过体检、考察的人选对象在拟引进对象公告发布前有放弃的,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经体检、考察后依次递补,依次递补不超过2次;拟引进对象公告发布后放弃的,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编制及聘用手续,签订人才引进协议及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符合人才认定的人员享受相关政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中共十堰市张湾区委人才办、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咨询电话:

中共十堰市张湾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719-8210052

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9-8652306

举报电话:

中共十堰市张湾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0719-8676290

附件:

1.2024年张湾区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中共十堰市张湾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堰市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1日

原文出处:

http://www.zwxww.net/show-13-21570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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