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公路管理局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第1号)
海南省公路管理局隶属海南省交通运输厅,为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下属有高速公路养护管理中心、应急处置中心、海口、三亚、儋州公路局五个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他15个市县公路分局(不含三沙市)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养护与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海南省的有关规定,组织海南省公路养护和工程的实施与管理工作。结合海南省公路管理局的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单位、职位、职数、资格条件及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08名(其中定向招聘2022届海南省高校毕业生32名,应届高校毕业生14名),具体详见《海南省公路管理局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服从组织的工作安排;
(三)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专业分类依据《海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为准;
(六) 报考人员年龄条件详见附件1;
(七)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须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失信被执行人;
8、现役军人;
9、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10、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有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12、《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三、招聘人员工资待遇
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海南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聘用合同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年限内,聘用人员不能调动,不能报名参加其他招聘考试、考核。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
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公路管理局官网发布。公告时间:2022年12月6日至13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4日8:00-12月21日17:30。报名系统将于2022年12月21日17:30停止注册,已注册提交资料的考生可根据审核回复进行材料补充,2022年12月23日17:30报名系统准时关闭,考生不能再做任何修改,凡是因提交材料不齐全,或未按要求补充相关材料,导致资格初审不通过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个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公路管理局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报名网站:
http://ks.zhipin0898.com/index.php/exam/?EXAMID=4737
3. 报名提交电子材料。所需上传的报名材料为以下①至⑦项,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
①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②户口本(户主与本人页);
③毕业证、学位证;
④本人近期证明2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⑤已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打印的学位认证材料(中国学位电子认证报告,有二维码标识)。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⑥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必要时应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交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报考时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出具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⑦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报名表》,信息填报不全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具体招聘岗位的专业名称参考《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报名阶段,如应聘人员的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已变更为现招聘岗位的专业名称,应当在报名系统中如实输入具体专业名称,并上传由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则予以认定该专业符合现招聘岗位的报考要求。
4.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
资格初审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且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组织笔试。定向招聘2022届海南省高校毕业生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发布补充公告,不再设置招聘2022届海南省高校毕业生条件;其他报考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其招聘岗位人数核增至其他有需求的的招聘岗位。
5.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请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资格审查表和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公路管理局官网。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笔试和面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成绩为百分制,按招聘岗位分别划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各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本岗位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平均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各部分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以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为主,公共基础知识为辅。
路桥技术岗和安全生产管理岗的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公路、桥梁、涵洞等设施的设计、建设、养护、管理,监督等。
园林技术岗的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园林景观设计、种植培育等。
筑路机械与材料管理岗的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机械运行、控制、管理等。
财务会计岗的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等。
党建党务岗的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共产党历史、中国共产党党内制度法规等。
法律法务岗的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民法典、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
人力资源管理岗的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劳动合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等。
统计及信息化岗的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信息系统运维、办公软件应用、统计等。
文秘岗的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行政管理、文秘工作等。
3.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至少提前3天在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公路管理局官网公布。
资格复审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报考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2022届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形式
结构化面试,面试题目与工作贴合,重点测评综合素质(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成绩在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公路管理局官网上公布。
面试划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 体检和考察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2.根据考试结果,统一组织人选进行体检。事业编制人员录用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3.体检结果及时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部门)申请复检,并由纪检监察人员陪同到指定同级别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由海南省公路管理局统一查询。
5.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书面考察报告。
(五)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省公路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领导工作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六)核准备案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海南省公路管理局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试成绩、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报送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审核后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海南省公路管理局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七)聘用
公开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对初次就业或工作时间未满一年的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工作时间一年及以上的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发〔2021〕38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厅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管理办法》各项纪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参加考察的工作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防疫要求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海南省公路管理局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适时根据最新防控政策要求,对考试的疫情防控措施及时做出相应的动态调整,并在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公路管理局官网发布提示,请考生注意留意公告(可咨询0898-12345)。
七、联系方式
岗位信息咨询电话:0898-66784127,66518663(工作时间接听)。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98-68616550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
监督或投诉电话:0898-66713907(工作时间接听,只接受问题线索反映,不接受岗位信息咨询)。
附件3 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
原文出处:
http://hrss.hainan.gov.cn/hrss/sydwzp/202212/e2dec82a7b0446e4b676115013b8b7e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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