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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天长市市管国企2024年引进10名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1 14:10信息来源:安徽省天长市市管国企

根据工作需要,天长市市管国企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引进。

二、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10名。详见《2024年天长市市管国企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工作分配。

2.有志于从事国有企业工作,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3.引进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8年3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条件依此类推。

(二)资格条件

1.引进对象为:①全国“双一流”高校、世界排名前200名的国(境)内外高水平院校(参考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②取得国(境)内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且本科为全国“双一流”高校、世界排名前200名的国(境)内外高水平院校毕业;③国(境)内外高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④本科及以上,具有会计、工程类等中级职称者。

具备会计、经济、工程类高级职称或同等级职业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引进:

1.不符合岗位引进条件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引进公告于2024年3月7日通过天长市人民政府网等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15日工作时间。联系电话:0550-7770550。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可直接前往天长市人民政府5楼530室(天长市炳辉中路1号)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天长市市管国企引进人员报名表》(附件2,自行打印)并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可通过将《天长市市管国企引进人员报名表》电子文档及相关证书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1459345024@qq.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相一致。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引进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资格审查依据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报名人员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比对,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专业测试、引进等资格。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引进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引进计划数。被取消引进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3月18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引进方法

采取专业测试的方法进行,测试时间等事项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请在接到专业测试通知后,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专业测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专业测试根据岗位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顺序以当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为确保用人质量,专业测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引进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天长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组织,考察工作由引进单位组织实施。

天长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引进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天长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

五、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关系。

六、相关事宜

本公告由天长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0-7770550(天长市国资委)

监督举报电话:0550-7770502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下载:

附件1:2024年天长市市管国企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1).xlsx

附件2:天长市市管国企引进人员报名表(2)(1).xls

天长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7日

原文出处:

https://www.tianchang.gov.cn/zwdt/tzgg/3923587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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