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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023年博士研究生公开

发布时间:2023-11-16 16:23信息来源:山西省社会科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院(中心)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吸引一批学历层次高、专业知识强的急需、紧缺人才充实到科研队伍中,有效改善人才队伍结构,不断提高科研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及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相关精神,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计划组织实施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获得博士学历学位的国(境)内外的博士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社科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可以放宽至45周岁(1977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4.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试(聘)用期、服务期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3名,为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如下:

招聘岗位 人数 学位学历 专业门类 备注
专业技术岗位 3 博士研究生 不限专业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shanxi.gov.cn/)和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http://www.sass.sx.cn/)发布 。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报名地点: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人事部210房间。

(4)报名人员所需提供证件及材料:(按顺序装订)

①打印填写《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聘报名表》。

②本人身份证、博士研究生成绩单、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自行带回)

③个人自荐材料,近5年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及论文论著(应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页)、获奖等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自行带回)

④已参加工作的应聘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

(三)资格审查

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并确定参加考核人员。

(四)组织招聘

博士研究生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选。

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招聘岗位数量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统一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需要复检的,须经招聘单位同意,在另一医疗机构复检。复检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中的有关要求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应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6个方面,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人员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经院(中心)党组研究通过后,在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人事部按程序办理报批、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如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由于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个人承担全部责任。因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五、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政策咨询: 0351-7850223

监督电话: 0351-7850399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聘报名表.docx

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2023年11月14日

原文出处:

https://rst.shanxi.gov.cn/ztzl/zpxx/szsydwzpgg/202311/t20231114_942607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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