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生物技术研究院2019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国务院2014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及管理有关规定,内蒙古自治区生物技术研究院(内蒙古科技厅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及岗位
本批计划引进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人,详见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生物技术研究院2019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
二、条件要求
1、身体健康、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对科研与开发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有较大的学术潜力和较强的科研能力,能起到学科、学术带头人的作用。
3.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内政发[2017]77号文中的第五至第七类人才。
原则上本、硕、博专业一致或相近;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9年8月。
4、年龄原则上要求35周岁以下。在本专业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并被同行广泛认可的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
三、引进程序
1、报名及投递简历。在内蒙古人才网发布公告,网址:http://www.nmgrc.com。应聘者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照片(jpg格式)及提供个人简历及学历、学位、职称、获奖等证书扫描件一并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shengwuyuan2018@126.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毕业院校+本人姓名+ )。简历中需注明各阶段学习经历(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所学专业、取得的研究成果等反映自身学习和科研能力的信息。报名者需填写诚信承诺书(附件3),打印签字后扫描一并发送至邮箱。每位应聘者只能填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2019年10月30日10:00至2019年11月12日17:00。
2、审核筛选。生物院收到报名表及简历后,将根据岗位需求和应聘者自身条件进行审核筛选。审核筛选结果将在内蒙古人才网发布公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通知参加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根据引进岗位的具体条件及工作实际需要对报名人员的专业方向(所学专业主干课程)等进行审查,核实报名材料。报名者须持《报名登记表》、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报名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需持《报名登记表》、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校证明及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复审)。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面试评估。对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者,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本人参加面试评估。面试评估由内蒙古自治区生物技术研究院按程序组织专家组对应聘者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实习。面试评估通过者由内蒙古自治区生物技术研究院安排为期1个月左右的实习。经过实习期间,综合相关各方的建议和意见,确定入选人员。
6.体检。体检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生物技术研究院组织,按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7.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规定及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规定和要求,根据引进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各方面表现。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确定拟引进人员与公示
1.根据面试评估、实习、体检和考察结果,由内蒙古自治区生物技术研究院确定拟引进人员,并在内蒙古人才网进行公示。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进入试用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
五、办理引进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由内蒙古自治区生物技术研究院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办法,按程序办理相关引进手续,解决正式事业单位编制,按照财政标准发放工资。经公示后确定引进的应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和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根据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2.公开引进工作期间,申请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取消面试、引进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引进人员,一经查实,予以清退。
4.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咨询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生物技术研究院:赵女士,0471-5262056
内蒙古自治区生物技术研究院
2019年10月29日
原文出处:
http://www.nmgrc.com/wz/ArticleView-309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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