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环境工程室2023年招聘3名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海洋中心)位于辽宁省大连市,是生态环境部直属的国家级业务中心,主要职责是开展海洋环境监测评价、海洋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海洋生态环境灾害应急响应与损害评估技术支持等。
环境工程室是海洋中心内设机构,主要职责是开展海洋和海岸带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技术研究、技术开发和咨询服务工作,开展海洋生态环境调查、环境影响跟踪监测、生态评估、生态保护修复、海域使用论证、海域使用竣工验收、海洋倾倒区选划、工程勘察与测绘等咨询服务工作,开展滨海核电生态环境监管技术支持工作,开展核电、石化、港口、油气、交通、围填海等大型涉海工程海洋生态环境评估方法、修复方案、保护措施等相关技术导则和标准研究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行、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对应学位(在校期间为非在职),包括社会人才和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为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8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
(五)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
(六)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等,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3名劳务派遣人员,具体岗位和要求如下:
(一)海岸带测绘及专题图制图岗
1.岗位职责:协助开展海洋及海岸带测绘、专题图制图等工作;
2.招聘人数:1人;
3.专业要求:测绘科学与技术、地图制图、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及相关专业;
4.其他要求:熟悉AutoCAD、ArcGIS等制图软件。
(二)温排水排放遥感监测岗
1.岗位职责:协助开展涉海工程温/冷排水排海的遥感监测及稀释扩散过程研究工作;
2.招聘人数:1人;
3.专业要求:遥感科学与技术、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及相关专业;
4.其他要求:熟悉遥感数据处理技术、能熟练使用ArcGIS、ERDAS、ENVI等软件;同等条件下,具有热红外遥感研究背景者优先。
(三)涉海工程海洋生物影响监测评价岗
1.岗位职责:协助开展海洋生物调查、监测以及涉海工程对海洋生物生态影响评价工作;
2.招聘人数:1人;
3.专业要求:渔业资源、海洋生物学、水生生物学、水产养殖及相关专业;
4.其他要求:熟悉海洋渔业资源调查及鉴定技术。
其中,专业名称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最新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及其相近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与招聘联系人沟通确认。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2月1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或邮寄报名。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将身份证、各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科研项目、论著、获奖荣誉以及其他业绩证明材料扫描合并成1个PDF文件,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wzhang@nmemc.org.cn )。PDF文件名和邮件主题统一命为“应聘部门+岗位名称+姓名+ ”。
3.报名要求。每名应聘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收到报名邮件回复,视为报名成功。未收到邮件回复的,请更换发件邮箱重新发送应聘材料。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简历等材料进行筛选审查。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即为面试人选。
面试安排、合格线等,将在海洋中心官网(www.nmemc.org.cn)公布。
(四)体检
在通过面试合格线的人员中,各岗位分别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1:1比例确定拟聘人选,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于由此产生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从达到面试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将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基本情况、拟聘岗位等信息在海洋中心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六)录用
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委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派遣制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公开招聘人员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岗位。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如发现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或违规行为,立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二)入职后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大连市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请评定职称;按规定享受科研津贴计提奖励、野外作业和差旅补助、五险一金、职工食堂、休假保障、工会福利、教育培训等待遇。
(三)应聘人员应保持预留电话畅通,密切关注招聘动态。由于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四)未尽事宜或招聘工作安排变动,将在海洋中心官网另行发布。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411-84782576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环境工程室
2023年11月21日
原文出处:
https://www.nmemc.org.cn/tzgg/202311/t20231122_10569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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