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水工程生态研究所2024年度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公告(社会招聘)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经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长江委)批准,水利部中国科学院水工程生态研究所(以下简称水生态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水生态所行政隶属长江委,是我国水利系统专门从事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的科研性事业单位,是国内重大涉水工程建设单位在生态保护方面的主要技术合作伙伴,主要开展流域水生态保护规划编制、流域及区域水生态监测与评价、水利水电工程水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水工程生态效应基础研究、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以及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相关的科技开发与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把握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招聘岗位
此次共设置招聘岗位5个,招聘人员5人,招聘的岗位、专业及要求详见《水生态所2024年度社会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志从事水生态保护事业,有奉献精神,服从安排,勤奋敬业,注重效率。
(六)岗位所需的年龄、专业或工作能力等条件,详见《水生态所2024年度社会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年龄、政治面貌、工作经历等)截止时间均为发布本公告当日。
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和2022年颁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我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对于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毕业时须取得国家统一颁发的毕业证和相应的学位证,学历、学位时间一般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对于其他人员,均应以其已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留学回国人员须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七)标注应聘人员条件为“只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限2024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2024年度应届毕业生对待。
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农技特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八)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报考须取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九)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实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提交报考申请
应聘人员于2024年2月22日至3月7日17:00登录长江水利网(www.cjw.gov.cn)左方的长江委人事招录专栏,进入二级页面,点击“长江水利委员会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登录”(http://61.183.191.235/passport/login)进行注册登录,在线提交报考申请,并下载填写本公告中《水生态所2024年度社会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水生态所2024年度社会招聘报名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rczp@mail.ihe.ac.cn(文件命名方式:岗位+姓名+XX院校+专业)完成报名,附件材料提交不完整不予审核,逾期不再受理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每次按最高学历选报1个岗位。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填写错误、遗漏信息或提供不真实信息的,责任自负。办理聘用手续时,应同时提供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可于报名期间登录长江水利委员会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4年2月22日至3月7日17:00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3月7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3.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3月9日9:00至3月12日17:00登录长江水利委员会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缴费确认,考试费为50元/人。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建档立卡脱贫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以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手续。
4.开考比例
为实现竞争择优,一般按照缴费确认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不低于3:1的比例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对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计划予以核减直至取消,并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对被取消的岗位已缴费报考人员全额退费。
(二)综合笔试
1.笔试内容
综合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长2小时,满分100分,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不设置辅导用书,也不指定培训机构。
学历要求仅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网上缴费确认后即可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其他岗位统一进行综合笔试。
对实际考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低于3:1比例的岗位按规定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成绩需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方能进入面试,若某岗位无考生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最低合格分数线参照使用同一套试卷考生综合笔试平均分划定。
2.时间地点
综合笔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3月下旬,地点暂定为长江水利委员会人才资源开发中心(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48号),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人员请登录长江水利委员会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相关通知。
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
报考人员可于综合笔试结束3天后登录长江水利委员会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
(三)面试
面试重点测试报考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
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并缴费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其他岗位,按照综合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面试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各岗位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水生态所网站发布的相关补充公告为准。
(四)总成绩合成
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其他岗位,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个别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比例低于3:1比例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当达到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同本人面谈等、函调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
根据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提出拟聘用人选,在长江水利网、水生态所官网等网站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审核备案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审核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核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审核备案。
拟聘用人员最迟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并到我单位报到,逾期者其聘用资格无效。
九、递补和补招
招聘期间出现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形,由水生态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该岗位是否递补;如果递补,水生态所将在后续公告中予以说明,没有说明可以递补的不再进行递补。
招聘期间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出现空缺,由水生态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是否补招,如果补招,由水生态所重新发布 并开展相关招聘活动。其他岗位出现空缺不再补招。
十、其他
报考人员应诚信应考,按要求参加考试考察,遵守公开招聘纪律规定。
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期间的交通费、伙食费及住宿费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费由水生态所承担。
十一、聘用人员待遇
(一)聘用人员报到后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和水生态所有关规定执行。
(二)免费提供青年公寓(3年)。
十二、联系电话
考务电话:水生态所人事处027-82927823、82926123
监督电话:水生态所纪检审计处027-82926129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027-82828023、82829900
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578号
邮编:430079
单位网址:www.ihe.ac.cn
本 及相关方案由水生态所人事处负责解释。
水利部中国科学院水工程生态研究所
2024年2月23日
原文出处:
http://www.ihe.ac.cn/newsinfo/68468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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