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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2023年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2 16:55信息来源: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甘组通字〔2019〕22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甘组通字〔2019〕111号)、《关于印发〈2019—2021年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急需紧缺专业目录〉的通知》(甘组通字〔2019〕63号)、《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甘组通字〔2019〕64 号)等文件精神,为满足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事业发展需要,强化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博士研究生6人,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引进博士生(引进类别A01,见附件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取得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位学历或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博士研究生。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其中,引进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完全一致。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引进高级职称人员(引进类别A02,见附件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取得与药品检验研究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任职资格人员。

3.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其中,引进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完全一致。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曾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四)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等其他情形的。

二、学历、年龄及任职资格要求

(一)学历及年龄要求:博士学历,1982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二)任职资格及年龄要求:已取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1982年5月10日以后出生,从事与药品检验研究相关工作5年以上。(详情见附件)

学历和任职资格要求须满足其中一项。

三、薪酬待遇

入编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和各项待遇,相关福利待遇按照甘肃省引进人才规定和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有关标准兑现。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10日17:00前,网络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要求:报名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及《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列表》。人才引进人员填写《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2023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要求插入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正反打印,手写签名后扫描成PDF格式)及其它相关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如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学生证、成绩单及所在院校学籍证明)的彩色PDF格式扫描件,一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省药监局人才引进指定邮箱gssypjyyjy@163.com (邮件标题命名为:引进类别+姓名+ shuobojob.cn)。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相关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提交的学历、专业信息,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对提供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初审

甘肃省药检院办公室对引进高层次人才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审核报名人员是否符合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条件。报名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信息材料,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对提供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即取消人才引进资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初审结果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邮箱反馈考生。

(三)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1.面试时间、地点以邮件方式通知报名人员,并在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官网发布,面试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知识、相关岗位专业知识、现场反应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100分,按百分制打分并计算平均分,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出现成绩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按规定比例的排名先后进入考察范围,总成绩在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官网发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引进人员的总成绩,按同一岗位引进人数等额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和考察由省药监局组织,先体检后考察。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在兰州市省级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初次不合格者3日内由本人提出申请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通知在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官网公布。

考察在省药监局指导下,由用人单位省药品检验研究院组织考察,组成两人以上的考察小组,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函调、实地走访等形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等各方面进行全面考察。体检和考察环节如出现岗位空缺,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向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拟引进人员公示

按引进计划数量择优等额确定拟引进人员,在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及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拟聘人员,取消引进资格。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审批备案和聘用

根据公示结果,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经省药监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并报省人社厅备案后,省药检院按照程序办理引进手续,引进后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迁转等手续。

(七)注意事项

被引进人员收到提档函的15个工作日内,引进单位未收到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

经审核备案聘用的人员,本人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其诚信记录备查。

本次引进的工作人员,一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引进单位。

五、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931-7822996 夏佩霞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银安路7号

监督电话:0931-7617906

报名邮箱:gssypjyyjy@163.com (邮件标题命名为:引进类别+姓名)

附件:

附件1.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列表

附件2.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2023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5日

原文出处:

http://yjj.gansu.gov.cn/yjj/c114435/202305/16983767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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