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2025年诚邀英才依托申报海外优青(新增批次)
一、单位介绍
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以下简称新疆生地所)成立于1998年7月7日,由新疆生物土壤沙漠研究所(1961年成立)和新疆地理研究所(1965年成立)合并而成。新疆生地所面向国际干旱区生态与环境领域科技前沿,面向国家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重大需求,面向新疆社会稳定与长治久安总目标,创新干旱区科学的理论和方法体系,在干旱区生态学与干旱区地理学领域,围绕干旱区自然资源开发、生态修复、环境治理、生物多样性保育和区域可持续发展等重大问题开展研究和试验示范,在亚洲中部干旱区生态与环境领域发挥不可替代的骨干和引领作用。
新疆生地所建有干旱区生态安全与可持续发展全国重点实验室(新疆唯一全国重点实验室)、干旱区生物资源保育与研究中心(列入科技部国家种质库建设规划)、伊犁-吐鲁番国家植物园(14个国家植物园候选园之一)、国家荒漠-绿洲生态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国家级科研平台;建有12个野外生态观测实验站(3个国家站),形成覆盖全疆的生态观测、研究网络;在中亚、伊朗、蒙古建立19个生态监测站,搭建中亚国际合作新平台,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
新疆生地所扎根边疆六十余年,在干旱区资环领域开展了深入、长期的科学试验、考察和定位研究,积累了丰富的科学资料,取得了丰硕的科研成果,获得国际、国家、省部级奖励近400项。在基础研究领域,西北干旱区水资源研究取得原创性突破,荣列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计划第一阶段标志性成果;生物资源保育与利用研究取得开拓性成果,保障干旱区生物资源安全和绿色发展;中亚增生成矿和造山带构造格局的国际前沿领域取得系统性成果,实现技术集成与示范。在技术攻坚方面,防沙治沙和生态修复的多项成果走进中亚、走向非洲,服务当地民生和环保;棉花高产技术创世界棉花单产“三连冠”,获评2001年中国科技十大进展;天山申遗成果为助力新疆旅游业发展作出巨大贡献。
二、需求方向
干旱区水循环与水资源安全
干旱区荒漠化过程与生态屏障建设
干旱区人地关系与可持续发展
干旱区生物多样性保育与资源可持续利用
中亚矿产资源与大数据等
三、项目介绍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5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5年9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不适用于通过中外联合培养方式取得海外博士学位的情况)。
在海外工作期间,同时拥有境内带薪酬职位的申请人,其境内带薪酬职位的工作年限不计入海外工作年限。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4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四、限项要求:
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相关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对于已申请2025年度上半年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因时间结点原因导致不符合当时申请条件、但符合新增批次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新增批次项目;其他申请人不得在新增批次重复提交申请。
已申请2025年度其它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的,不得在新增批次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五、时间节点:
请拟申报人选于2025年9月15日前完成申报,具体可咨询相关联系人。
六、岗位及待遇
1)资金来源:
1.协议薪酬,不低于50万元/年;
2.入选者直接聘为研究员,获研究生导师资格;
3.提供400-120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含国家配套);
4.提供不少于180万元生活补贴(含安家费);
5.提供人才周转住房一套;
6.支持自主组建团队,团队编制4-6人,提供必要的工作用房和仪器设备;
7.解决子女就读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优质幼儿园、小学、中学。
七、联系方式
应聘及相关政策咨询:
联系人:新疆生地所人事处刘翔
联系电话:86-991-7885319、86-13201256897
联系邮箱:liuxiang@ms.xjb.ac.cn
项目具体申报咨询:
联系人:新疆生地所科研处刘璐
联系电话:86-991-7885315、86-18699092450
联系邮箱:liulu@ms.xjb.ac.cn
原文出处:
https://mp.weixin.qq.com/s/XpZiAPTWFGNe5p4236Kmng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文/图等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及方便产业探讨之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等事宜,请与我们联系。邮箱:shuobojob@126.com。
微信公众号

关注 官方微信公众号
硕博社群
- 博士交流群:32805967
- 北京硕博交流群:290718865
- 上海硕博交流群:79953811
- 天津硕博交流群:290718631
- 重庆硕博交流群:287970477
- 江苏硕博交流群:38106728
- 浙江硕博交流群:227814129
- 广东硕博交流群:227814204
- 湖北硕博交流群:326626252
- 山东硕博交流群:539554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