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师范大学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0名非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文件要求,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120人,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伊犁师范大学位于“塞外江南”——伊犁,学校扎根边疆75载为区域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边防巩固提供了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特别是为边疆基础教育事业做出积极贡献,被誉为“天山脚下人才摇篮伊犁河畔教育名校”。学校前身是1948年成立的新疆省立伊犁专科学校,1953年更名为伊犁师范学校,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定名为伊犁师范学院。2018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伊犁师范大学。学校占地总面积85.2公顷(1278亩),设有18个学院,现有本科专业64个,涉及10个学科门类。现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
二、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伊犁师范大学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岗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情见附件1);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八)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九)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8月2日(含)后出生;
(十)往届和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证书,未按期取得相应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的专业名称须与附件1中的专业名称及代码一致,专业名称、代码参照《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2)。
(十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2.现役军人、2024年8月31日前无法毕业授予学位的在读研究生。
3.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4.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
6.属于“免费定向培养师范生”未解除定向协议的。
7.未满服务期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五、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在伊犁师范大学官网(http://www.ylnu.edu.cn下同)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期限为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12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3日10:00-2024年8月12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伊犁师范大学主页认真阅读 ,了解招聘岗位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登陆报名系统。(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613)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注册报名(建议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并按照提示上传各类扫描件(需上传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
3.报名阶段会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阶段报名表被退回的应聘者,可在2024年8月15日18:00之前补充资料并重新提交确认,未按照系统退回意见重新提交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
4.报名注意事项
(1)为体现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选拔优秀人员到校工作,所有应聘人员均需在网上进行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不再受理报名。
(2)报考人员未按照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年龄、学历和专业要求、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要求报名而影响招聘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选择多个岗位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注册后详细填写基本信息,其中包括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家庭成员、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等,所填信息要求完整、准确,如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
(5)报名截止时间内,需完成网络报名和附件上传工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6)网上报名技术服务电话:400-088-0028(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7)招聘岗位政策咨询电话:0999-8138027(工作日11:00-13:00)
(三)资格审查
1.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按时提交各项材料,资格审查资料不全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有关规定调整开考比例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可以进入下一环节。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及考核相关事宜将在伊犁师范大学官网进行公布。
(四)考试
1.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面试考核根据招聘岗位特点,通过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试讲、情景模拟、专业技能测试和实际操作等形式中的一种或几种相结合方式开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运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按照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闱人员。最终应聘者的成绩、排名及体检人员名单将在伊犁师范大学官网公布。
(五)体检
1.体检由伊犁师范大学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对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者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体检不合格。
2.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的3-5日内,由伊犁师范大学另行指定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4.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酌情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组织安排体检。
(六)考察
1.伊犁师范大学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2.报考者应对所填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学历学位、普通话等证书或伪造材料者,取消录用资格。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
3.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酌情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4.考察内容及结果由伊犁师范大学组织人事部负责审定。
(七)公示
经伊犁师范大学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将在伊犁师范大学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以来电、来访、来信等形式向伊犁师范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反映,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信函应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名称,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伊犁师范大学纪委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录用人员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1.应聘者须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伊犁师范大学组织人事部组织实施。其中报名环节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
七、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校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人社部规[2019]4号),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岗前培训,以提高适应单位和岗位工作的能力。
(四)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录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伊犁师范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伊犁师范大学官网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及时关注伊犁师范大学官网和报名系统上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报名资格者,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伊犁师范大学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件:
1.伊犁师范大学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4.伊犁师范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伊犁师范大学
2024年8月2日
原文出处:
https://ylnu.edu.cn/info/1058/12622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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