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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戏剧学院近期

发布时间:2024-07-02 17:37信息来源:上海戏剧学院

依照《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及学校相关工作要求,上海戏剧学院现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岗2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岗位、学科背景及岗位要求

1.招聘岗位:电影学院、创意学院专任教师兼智库建设岗位各1名。

2.学科背景:戏剧与影视学(电影智库应聘要求),文化创意产业、社会艺术学、社会学(城市文化、剧院发展智库应聘要求)等相关专业背景。

3.岗位要求: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2)身心健康,能够承担高校教学、科研等工作;具备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

(3)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及高级职称;有较高的学术造诣,能够承担本学科领域的核心课程、前沿课程教学科研任务;

(4)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荣誉奖项,在本领域的研究已取得公认的突出成果;

(5)具有智库管理经历或者智库成果突出者优先。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应聘者须登录上海戏剧学院招聘系统(http://newzp.sta.edu.cn)进行报名,岗位信息本年度内有效,岗位招满即止。

2.资格审查

学校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应聘者按照应聘岗位要求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国(境)外高校毕业应聘者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证明)。

3.考核

学校根据岗位要求组织进行笔试、面试、岗位实习及综合面试,对应聘者的专业技术水平及综合能力进行考核,并确定拟录用人员。

4.考察

学校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及诚信记录等进行考察。

5.体检

拟录用人员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入职体检,体检报告交由学校医务室登记审核。

6.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及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备案。

7.聘用

学校与拟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1.学校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事业编制内录用有关规定,为拟录用人员办理编制内录用手续。录用后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2.报名人员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或录用资格。

3.按照上级要求,外省市社会人员办理编制内录用手续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62483221(来电时请说明是在 shuobojob.cn看到的招聘信息)

联系邮箱:shangxizp@sta.edu.cn(联系邮箱不接受简历报名)

上海戏剧学院

2024年07月01日

原文出处:

https://rsj.sh.gov.cn/tzpgg_17408/20240701/t0035_14251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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