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高端人才公告(5号)
一、学校简介
延边大学(Yanbian University)始建于1949年,是中国共产党较早在少数民族地区建立的高校之一,坐落在享有“教育之乡”美誉的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的延吉市和珲春市,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西部开发重点建设院校、吉林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重点支持建设大学、吉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民委共同支持建设大学。
学校秉承“求真、至善、融合”的校训,不断推动内涵式高质量发展。现设有17个学院,74个本科专业;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4个,自主设置交叉学科5个;现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吉林省研究生工作站7个。
学校现有教职员工2,229人,其中专任教师1,366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808人,具有硕士学位的506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765人。聘请了包括金宁一、陈芬儿、张涌院士等在内的100多名国内外著名专家,启动了“图们江学者支持计划”,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培育和引进一批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学科领军人才和青年学术骨干。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延边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端人才1名。具体招聘信息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称:理学院化学专业教师;
(二)招聘岗位级别: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三)招聘岗位条件:5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化学专业(催化科学领域),具有正高级职称。最低服务年限为10年。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55周岁以下(1968年8月2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8月2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凡与延边大学教职员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必须在主要家庭成员中明确注明上述教职员工姓名及职务,便于学校安排该类人员回避。如未填写但经查实确有上述有关人员存在的,视为作弊,立即取消该应聘人员资格。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审核、邮件确认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http://gkzp.ybu.edu.cn
联系电话:0433-2732067(来电时请说明是在 shuobojob.cn看到的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
2024年8月9日上午9:00至12日下午16:00。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须将以下材料以PDF形式上传报名系统相应栏:
(1)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本硕博各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
(4)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职称的需提交职称证;
(5)本人科研成果材料:
①论文检索证明(由图书馆、文献信息情报中心等开具的CSSCI、SCI、EI、A&HCI、ISTP收录情况)以及论文摘要;
②科研项目材料(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立项书、结项书);
③学术专著材料(封面、图书在版编目数据页、目录页);
④教学研究项目材料(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立项书、结项书)、已出版教材(封面、图书在版编目数据页、目录页);
⑤本人获得教学、学术类荣誉、获奖材料;
⑥其他反映本人教学、学术水平的材料。
报名人员须将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岗位需求的材料上传报名网站。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交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错报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4.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由学校资格审查工作人员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2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2年)》《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五、招聘考试
考试的形式及具体时间、地点待报名结束、资格审核后由学校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延边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一)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九、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证件审核、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延边大学(http://www.ybu.edu.cn/)为本次公告的发布网站和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十一、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延边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老师、金老师
联系电话:0433-2732067、0433-2730566
延边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
2024年8月2日
原文出处:
https://www.ybu.edu.cn/info/1019/636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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